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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晓岚与《阅微草堂笔记》第九讲 悲风生字里,惨淡秋灯绿

作者:何香久    转贴自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2216


第九讲、悲风生字里,惨淡秋灯绿

——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的女性问题

 

纪晓岚也经常需要面对“人性”与“礼法”的两难之境。

 

在《槐西杂志》之三中他讲了两个所谓“不合理法”的故事:

太湖一家渔户嫁女儿,船到湖中间,风浪突然大作,舵工惊惶失措,船也倾斜快要沉没了,船上的人都相抱着大哭。这个时候,只见新娘子突然拉破帘子冲出来,一只手把舵,一只手拉篷绳,船逆风航行如飞,一直开到她夫婿家,还没耽误结婚的时辰。有人认为新娘子超越了礼法,因而对她加以讽刺,纪晓岚借别人的话说“她本来就是渔家的女儿,天天在船上拿篙摇橹,不能要求她一定要像宋伯姬一样”。这位宋伯姬是什么人?这里纪晓岚用了《谷梁记》中的一个典故,那个故事里说,宋伯姬家失火,左右劝她出去逃生,她说妇人之义,父母不在不下堂,因而被烧死。

 

第二个故事是,一位焦姓人家的女儿,已经受过婆家的聘礼了,有人图谋她做小老婆,便用流言蜚语去中伤她。女婿家听了那些风言风语,便想解除婚约。她父亲把这事告到官府,可是中伤者布置得很周密, 不但证据确凿,而且有人还承认是她的相好。姑娘看到事情紧急,就请邻居一个老大娘领上她,直接到了夫婿家里,上堂拜见婆婆说,:“姑娘不比已婚妇女,贞洁不贞洁自有明证。我与其在官媒面前出丑,仍免不了被诬陷,不如在婆婆面前出丑”。于是关门脱了衣服,请婆婆检验,官司立刻了结了。纪晓岚说,这后一个故事里的姑娘比驾船的新娘更加不合礼法了,可是在紧急存亡的时候,有时也不得不这样做。

 

这两则故事体现了纪晓岚“活用”的态度。同时,对这两个勇敢的女子,纪晓岚是持赞赏态度的,这两个女孩子在紧急关头挺身而出,直面危境,展示了她们生命中的美丽与坚强。但是,像她们遇到的这种事,在那个时代太多太多,但能挺身而出的却很少很少,大部分都沉冤莫白了。这两个故事,也看出了纪晓岚打破礼教的用心。

 

同时,纪晓岚认为:夫妻之爱,必须要建立在双方有感情的基础上。

 

《槐西杂志》之三中有一个故事:沧州有位官宦人家的媳妇,不被她的丈夫宠爱,心里郁郁寡欢,成为心病。她因此变得性情乖戾,夫妇俩于是就更合不来。这位妻子向一位修行高深的尼姑请教,问她和他丈夫是不是上辈子的冤家对头, 这个尼姑告诉她:夫妻结合在一块有这么几种类型,因为恩情而结合的夫妻,必然相互欢爱;因为怨恨而结合到一块的夫妻,必然相互对立;也有一种夫妻关系,即不是因为恩也不是因为怨,或者是其中有恩也有怨而相结合的,这就必然双方互有负欠而彼此相互取偿,就这么几种类型。按你的说法,你们夫妻是不是因为怨恨而结合的,不过这是上天定的,不是人为的。虽然这样,天定胜人,人也定能胜天。所以佛法准许人忏悔,只要消除你的好胜心,收敛你的坏脾气,用情感动而不用理去争吵,修好内房的职份,孝顺公婆,和睦地处理妯娌关系,宽容地对待姬妾婢女,你只管做好这些,而不去管别人怎样,这样也许可以挽回你们夫妻的感情吧。不要去询问前世的什么因果,这些对你没任何用处。

 

纪晓岚所倡导的“女德”,当然是建立在“三纲五常”的基础之上的,但他在这里着重指出了感情问题的重要性,提出了“天定胜人,人也定能胜天”的理论,这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。

 

在《姑妄听之》之三还有一个这样的故事:

一个被婆婆休掉的儿媳妇,寄住在尼姑庵里,因她与丈夫有感情,就经常跳过墙头,去一个废弃的菜园房子里跟她的丈夫幽会,后来这个秘密让她的师父发觉了,她的丈夫就不敢再来了。这个女子心情忧郁,得了一场病死了。阴曹地府的官员认为:这个女人既然已经入了佛门,就该遵守佛法,而她却犯了色戒,应该按佛家的法律给她定罪,把她打入地狱。其中另外一个阴曹官员认为:这个女人并不是一开始就皈依佛门、而中途又违背了誓言的。她是因为无罪与她的男人被迫离异,她期待着破镜重圆,才托身到尼姑庵里去。她想念过去的丈夫,翻墙幽会,行为近似淫奔,就像古诗中讲的那对离异的夫妻一样——这里所说的古诗,就是著名的《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那一首,也就是《孔雀东南飞》,大家都熟悉的。写的是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,为焦仲卿的母亲所不容,生生把一对恩爱夫妻拆散了,刘氏自誓不嫁,她的家里逼迫她改嫁,她就投河自尽了,焦仲卿听到这个消息,也在院子里的树上吊死了。这是一首把中国人的眼泪赚了几千年的诗。——那个阴曹官吏把这个女人比做刘氏,他说:他们两个人,本来就是同床共枕的夫妻,她和他的丈夫去相会,不是私通。况且阳界的法律对于未婚私通的,仅仅是处于杖刑——打上几板子——还允许他们结成夫妻。这两个人违背礼法的程度,比未婚私通还要轻,连板子也不能打。所以我们应该赶快打发她去投生,这种处理,于情于理,似乎两方便。

 

宋明理学最根本的特点,就在于吸收佛、道的认识论成果为后期封建社会的合理性论证,有意识地把特定社会的既定秩序、规范,化为普遍的宇宙法则。既定的社会秩序、规范,相对宇宙而言就是“天理”、“天命”,相对人而言就是“人性”。理学所要解决的,就是人怎样适应既定的社会秩序的问题。在理学家看来,通过“存天理而灭人欲”的途径,达到人与社会秩序的完全谐调,就是人性的实现。所以,人性论在理学体系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,是理学体系的核心和归宿。纪晓岚用原始儒学人道主义的温馨来对抗宋明理学的苛刻,把在现实中为“天理”所压抑、所不容的人的自然情感和欲望,通过讲故事的方式表现出来,他的这种“反理学”的倾向,也代表了乾嘉时期学术思潮的一个重要特征。

 

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个男权社会,除皇权、族权之外,夫权也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。夫权的一个突出表现就在于要求妻妾单方面恪守贞节,做丈夫的可以有三妻四妾,甚至妻妾成群,甚至眠花宿柳,也是合理合法,而妻子却要从一而终,否则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族规家法的惩罚。

 

因为夫权是受到封建王法明令保障的,妻子事从于丈夫,与儿子事从于父亲,在家庭和社会上处于同样的地位。如果妻子告发她的丈夫,虽然告发属实,也要接受一百下刑杖的责惩。这与子孙告祖父母、父母的罪名是一样的。妾的地位就更低,如果妾告妻,虽然所告属实,也要挨一百下刑杖。这是法律规定的,因为妻对妾来说,就是尊辈,所以妾告妻也等于是犯上行为。

 

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那些关于男权暴虐的记载,让我们今天以读起来,未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。先来看《滦阳消夏录》之四中的一个故事。

沙河桥有个姓张的人在北京经商——沙河桥现在是河间市一个镇,离纪晓岚的老家崔尔庄只有十几里路程——这个姓张的商人娶了一个女人回来,这个女人举止有大家风度,张某的资产很雄厚,管理也很到位,家业因此很兴盛。有一天,一队人马开进沙河桥,一位高官在众多随从的簇拥下,大张着杏黄色的伞盖,坐着八抬大轿,来到张某门前,问道:“这儿是张某的家吗?”邻居回答说:“是!”这位高官命令左右:“张某没有罪,进去把他老婆绑了来!”手下人应声而去,不一会,就把这女人反绑了出来,张某见这一伙人来头不凡,其势汹汹,不知是怎么回事,吓得不敢吱声。高官命令手下人扒了女人的衣服,在屁股上打了三十板子,之后旁若无人地走了。村子里的人也不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,随在后边观看,只见这一队人马到了村口有树林遮蔽的地方,转眼就不见了,只有一股肉旋风滚滚向西南方向刮去。那个女人挨板子时,只是一个劲地叩头谢罪,后来人们问她是怎么回事,她哭着说:“我本来是一位侍郎的妾,他在世的时候,为了得到他的宠爱,曾对他发誓不再嫁别人。因为我违悖了当初的誓言嫁了人,所以他的鬼魂就在大白天来了,我还能再说什么呢。”

大家看,这夫权有多厉害!既使死了变成了鬼,也要对再嫁之妾行施夫权,把她从后夫家公然捆绑出来,当众剥光衣服,打了三十大板,扬场而去。而那位昔日的宠妾,在亡夫的鬼魂面前也只有磕头认罪。这场白日见鬼的闹剧,留给我们今天读者的感慨实在是太多了。

 

丈夫的鬼魂可以惩诫尚在人间的不贞妻妾,即使双方都做了鬼,鬼夫对鬼妻也一样可以行施夫权,《槐西杂志》之四有这样一个故事:

 

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学生,聪明灵秀,差不多是同龄人中的第一流人物。家里人对他日后成名成才也抱有很大的期望。有一天他忽然发疯,胡言乱语,好像撞了鬼魂一般。等他清醒的时候,问他,他才讲了事情的原委,他说,有一回他去景城庙会上看戏,回来已经夜深了,途中路过一家门口,便进去讨水喝,这家只有一位少妇,端水给他喝,并留他坐一会儿,说她丈夫出公差,明天才能回来,并暗送秋波,好像有相就之意。这个学生爱她长得妩媚动人,就留下来和她亲热。临别时,那个少妇痛哭流涕,叮嘱他不要再来,并赠给了他一副银手镯。第二天一看,手镯上铜锈斑斑,微露银色,显然已经埋在地下多年了。学生明白那个女人是鬼,但心里总是放不下。昨天又去那个地方徘徊寻访,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脸膛、长胡须的大汉,劈头打了他一巴掌,学生踉踉跄逃回家,他也随后追过来。从这以后,他时时见到这个汉子,对他厉声叱骂,这个学生也就忽梦忽醒,半疯半颠,对其他事情一概不知道了。这个学生的父母到坟地里摆上香案祭祀,并把那副手镯又埋在地下。没过多久,他们的儿子被鬼魂附了体,厉声叫着:“我媳妇丢了手镯,我疑心其中定有别的缘故,却没有找出事主来,就把她吊起来打了五百鞭子,转卖到别处去了。现在才发现是你到儿来过,才知道原来是你儿子引诱了她。这么一件事,你家用酒菜金钱就可赔罪吗?”这个学生一直疯了一个多月,竟一病不起。

 

这个故事中,黑面长髯的鬼夫在没有得到他妻子与人偷情的证据,仅仅因为丢了一只银镯子时,就把他妻子吊起来打了五百鞭子,再转卖到别的地方,这阴曹地府里的夫权,比阳世三间一点也不逊色,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啊。

 

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,也不乏对男女间生死不渝真挚爱情的赞美。

一个故事说:福建有一户人家,有女尚未出嫁就死了,过了一年,有一亲戚在别的县见到了这个女孩子,初看不仅形貌相似,而且声音体态也没有一点不像那个女孩子的,从背后试着叫了一声那个女孩子的小名,女孩子猛然一下就回过头来,这才知道确实没看错人。但是这个女孩子又确实已经死了一年多了,所以这个亲戚又怀疑自己是遇见了女孩子的鬼魂。回到家告诉了女孩子的父母,也觉得这事蹊跷。掘开坟墓一看,棺材里是空的。于是同那个亲戚一起去外县寻找女孩子,刚见面时,女孩儿装作不认识她的父母,父母说她胸口上有一颗痣,请邻居一个妇女秘密检视,果然不差,于是就报了官,再找这女孩的丈夫,已经逃走了。

那个女孩儿为什么死而复生呢?原来福建有一种茉莉花根,以酒磨汁喝下去,一寸花根可让人假死一天,服到六寸时还能醒过来,服到七寸就真的死掉了。这个女孩儿本来已经许配了人家,而她却和邻家一个小伙子好上了,所以两人想了这样一个计策,女孩子喝下了用酒磨的茉莉花根汁液诈死,埋入坟墓之后,小伙子再偷偷把她从坟墓里掘出来,两人逃离本乡。这个女孩的夫家报了案,把那个小伙子捕拿归案,一审问,供词与女孩子是一样的。

审理这个案件的县官很为难,如果以掘墓开棺见尸的律条,得把当事人处以绞刑,但是人并没有真死;如果按用药迷惑女子例,则那个女孩又是个同谋,没有办法按正条去判罪,只好按“奸拐本律”,葫芦提断了。

 

为爱情而“诈死”,一个爱字,生出了无限风波,一波三折,错综复杂,以至于官府也难以律断,而且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,竟也是个让人扼腕的悲剧。有情人以性命之赌为代价终成眷属,最后又在律条之下被生生拆散,爱与死,成就了一个永恒的主题。

 

《姑妄听之》之一中有“三宝与四宝”的故事:

董家庄有个佃户叫丁锦,生了一个儿子叫二牛,还有一个女儿,招了个倒插门的女婿,叫曹宁。二牛生了个儿子叫三宝,女儿生了个女孩,因为住在娘家,便随着排下来叫四宝。这两个小孩同年同月出生,只差了几天,姑嫂两个一起看护、哺育这两个孩子,在刚出生不久就订下了婚姻。三宝四宝非常友爱,两人长大之后,形影不离,小户人家也没有什么男女大防,看见两个孩子在一起玩耍时,常指着说:“这是你丈夫”,“这是你媳妇儿”。两个孩子虽然不懂什么意思,但是已经听顺了耳。到了七八岁,稍稍懂事了,两个孩子仍然跟着二牛的母亲同睡同起,也不避忌。康熙六十年到雍正元年间,年年歉收,丁锦老两口相继死了,他们的女婿曹宁流落到京城,穷得养活不了自己,就把四宝典卖给了陈郎中家。二牛也来到京城,赶上陈郎中需要馆童,也把三宝典给了陈家。二牛、反复叮嘱三宝不要说出他和四宝定亲的事。陈郎中家法严厉,每当四宝挨打时,三宝就在私下里哭,打三宝时,四宝也是这样。陈郎中生了疑心,就把四宝转卖给一个姓郑的大户,赶走了三宝。三宝出去后,几经周折也通过各种关系来到郑家,几天后,他见到四宝,两人抱头痛哭。当时两人都十三岁了。郑家的主人感到奇怪,两个便谎称是兄妹,郑某看到他们名字排行相连,也就相信了。郑家内外宅隔绝,三宝四宝很难见上一面,只能在出入间眉目传情而已。后来年成好了,二牛曹宁一起到京城赎他们的子女,辗转访到郑家,郑某这才知道两个孩子本来定为夫妻,他很同情,想帮助操办婚礼,于是仍旧留他们在郑宅。郑家有个设馆的私塾先生严某,是个道学家,他提出异议说:中表结婚违悖礼法,律令不容,犯了这一条,上天也要施加惩罚。并且以辞职相要挟。郑某性格善良懦弱,二牛、曹宁也都是乡巴佬,听到违犯律条,都吓坏了,打消了让两个人结合的念头。后来四宝被卖给一个侯补官员做妾,没过几个月就病死了,三宝发疯跑出去,也不知去了什么地方。有人说四宝被胁迫卖给候补官员后毁容哭泣,并没有与这个买她的人同房。纪晓岚发表议论说:这两个人在天上人间,会再次相见,肯定不会就此永别,只是这个姓严的道学家做的这事太损了,不知出于什么用心,不过天理昭昭,他肯定不会有好报的。还有人说,严某也不是拘泥古法,也不是沽名钓誉,而是对四宝存有非分之想,如果是这样,那么地府中设立的地狱,就是为这种人准备的!

 

这个故事中,纪晓岚对这一对青年爱侣表现出了深情的怜悯,而造成这一桩爱情的毁灭的,不仅仅是姓严的这个道学家,连年的饥荒使人民妻离子散,三宝四宝被典卖为奴婢,是他们悲剧的一个主动因。他们的毁灭,完全是那个社会造成的。

 

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,这一类的故事还有很多。这些故事没有唐传奇和明清才子佳人小说那么香艳哀婉,缠绵悱恻,它却淌着斑斑的血泪,这些故事的意义也远远超出了反传统反封建礼教的爱情主题,而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,他揭示了一个时代悲剧形成的根源。

 

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写了一系列“爱”与“死”的悲剧,有一些属于“奇情”的,读来让人荡气回肠。如《滦阳消夏录》之一记,作者被发配乌鲁木齐时,有一天,闻报军校王某差往伊犁运军械,他的妻子一人在家,今天已过了中午,门还不开,叫也叫不应,怕是出了什么事。于是作者叫乌鲁木齐同知木金泰前去勘察。破门进去,发现有男女二人同床而卧,裸体相抱,都剖腹而死。这男人不知是从哪儿来的,也没有人认识他。向邻居打听,也无头无绪。于是打算作为一件疑案了结。这天晚上,女尸忽然呻吟,看守吓了一跳,一看,女人已活过来,第二天,她能说话了,供认原来那个男人从小便和她相爱,等她结了婚,两个人还偷偷地幽会。后来她随丈夫驻防西域,这个男人放不下她,又千里万里寻了她来,他刚到,女人就把他藏在屋里,邻居们都没发觉。想到暂时相聚又要分别,便相约一起死,自杀时痛得昏迷过去,料不到冥府以她命数未终,叱杖一百后,教她独返阳世。

纪晓岚对这两个人的婚外情,不仅没有以礼教的名义大加挞伐,反而为此赋了一首诗,诗中写道:“鸳鸯毕竟不双飞,天上人间旧愿违。白草萧萧埋旅榇,一生肠断华山畿”。

在道德上,他让这个女人受到了冥罚,而在个人感情上,他又同情和谅解了这特殊的爱情。这种摇摆不定的爱情观,正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矛盾。

 

纪晓岚本人的感情生活,是典型的显贵方式。十七岁那年,他娶东光望族、时任城武县令的马永图之女为妻,马氏比纪晓岚大两岁,是年十九岁。操办这件婚事的是纪晓岚同父异母的哥哥纪晫。纪晫大纪晓岚十八岁,对待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胜过自己所生的儿女,为纪晓岚娶亲,花费百金,而他自己嫁女儿,仅仅是陪送了几件钗环衣裳而已。马氏出于名门,纪晓岚对这门亲事是满意的,但是他又娶了好多妾室,这件事也得到了他那位长兄的认可。在给他的长兄纪晫所写的墓志铭中,他说他的这位长兄自少至老无二色,也就是说他一生未纳过妾,而对于颇蓄妾媵的弟弟,这位长兄却采取了极大的宽容态度,说“妾犹在礼法中,并此强禁,必激荡于礼法外矣”。意思是纳妾是礼法中允许的事,如果强行禁止,必然会使他做出超逾礼法之外的事来。

 

纪晓岚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,对他这个多妻的大家庭的和谐津津乐道,他说他的元配马氏像疼爱自己的女儿一般疼爱妾室沈氏,妻妾之间情同母女而没有像一般的妻妾间的“势如水火”,全在于马氏慈悲的心怀和沈氏的善解人意。

 

在成群的妾媵中,纪晓岚是最喜欢的有两个,一个是沈氏,一个是郭氏。沈氏,纪晓岚给他起的名字叫明玕,她的祖上是长洲人,流寓河间,她的父亲就把家安置在那里。沈家有两个女儿,明玕是第二个女儿。这个女孩子神思爽朗,完全不像一个小家碧玉。曾经跟她姐姐说过:“我不愿意做庄稼汉的媳妇,可是高门大户又不会娶我这样身份的人做夫人,将来或许只能当显贵人家的妾吧”。这个女孩子生性乖巧伶俐,一辈子也没得罪过一个人。她初嫁纪晓岚,去拜见马夫人,马夫人说:“听说你自愿作妾,可作妾也是很不容易作的呀”。沈氏恭恭敬敬地说:“就是因为不愿意作妾,所以妾才难作。既然情愿作妾,那妾又有什么难做的呢”。因此而深得马夫人疼爱。沈氏曾经对纪晓岚说:“女人应该在四十岁以前死去,这样人们还会追念她,怜惜她。假如活到老态龙钟,头发也白了,牙也掉了,像没长毛的雏乌,像灰不溜秋的老鼠那样被人嫌弃,是我实在不愿意的”。没有想到,沈氏这句话竟然也应验了,她在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世,年仅三十岁。那年,纪晓岚六十八岁。

 

纪晓岚在沈氏的遗像上题过两首诗,第一首是:“几分相似几分非,可是香魂魂月下归?春梦无痕时一瞥,最关情处在依稀”。第二首是:“到死春蚕尚有丝,离魂倩女不须疑。一声惊被梨花梦,恰记铜瓶坠地时”。

 

这两首诗写得极尽缠绵悱恻,而他为马氏写的祭文,却充满着礼教,而无爱恋之情。他之所以对马氏还满意,一是因她比较显赫的家世,二是因为她贤淑的女德。但是纪晓岚的情感毕竟没有走出一般士大夫的圈子,他的爱情观难免有着局限性和片面性。现在我们来看沈氏说的“女人当在四十前死”那句话,隐含着多少哀怨,多少悲凉,这或许是年长他三十八岁的纪晓岚没有悟到的。

 

纪晓岚青年时代,也对纯美的爱情充满追求与向往,到了晚年,他还怀念着曾对他一往情深的一个婢女文鸾。文鸾是她四婶李氏的婢女,四婶李氏在很多子侄中,犹其喜欢纪晓岚,所以当纪晓岚从京师写信回家,让四婶帮他找一个婢女时,四婶就有意把文鸾给他,私下里问文鸾,文鸾也很愿意。四婶为她治备衣服、首饰,选好了日子准备登程,有嫉妒文鸾的人,暗中挑唆她父亲提出一些过高的条件,这件事就中止了。文鸾因此郁郁病死,纪晓岚当时并不知究竟。过了几年影影绰绰听到一些,也如雁过长空,影沉秋水。后来在梦里竟然梦见了文鸾,他写了一首题秋海棠的诗,实际上这首诗是写文鸾的,诗曰:“憔翠幽花剧可怜,斜阳院落晚秋天。词人老大风情减,犹对残红一怅然”。纪晓岚的这一段怀恋之情,曾被后世小说家和影视作家极力渲染过。在情感生活上他与一般士大夫不同的是,重性灵,重情之真挚,然而他的爱情观却始终摇摆不定,他一方面赞成两情相悦的自由恋爱,另一方面又认为“白首完贞”是顺化自然的爱情的极致,他以原始儒学的人道主义的温馨,来对抗宋明理学的苛刻,又满腔热情地褒扬“异节异烈”,种种矛盾心态,给后人留下了深长的思索。